各團標委及有關單位:
為提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商業行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商業貿促會)團體標準管理效能,依據《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商業行業委員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現擬對2022年度前商業貿促會發布的團體標準開展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審范圍
2022年1月1日前商業貿促會發布的團體標準。
二、復審內容
(一)協調性
標準技術內容若與其他標準存在重復、不協調的情況,應給出“修訂”或“廢止”的結論。標準若與現行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文件存在不協調、不一致的情況,應給出“修訂”或“廢止”的結論。
(二)適用性
標準內容是否符合團體標準適用范圍,不符合團體標準范圍或適用范圍不夠具體明確的,應給出“修訂”或“廢止”的結論。標準涉及的產品、流程或服務若已被淘汰、即將淘汰或不符合產業技術發展方向,應給出“廢止”的結論。
(三)規范性
標準結構及編寫格式是否符合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要求,若不符合,應給出“修訂”的結論。標準技術內容是否合理、可驗證、可操作,若存在技術內容不可驗證、不可操作的情況,或標準中未規定證實方法或實驗方法,應給出“修訂”的結論。
(四)時效性
標準的規范性引用文件是否現行有效,若引用的標準已廢止或已更新,應給出“修訂”的結論。
(五)實施效果
分析標準應用實施情況,標準是否被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國家產業政策等引用,標準是否被其他推薦性標準引用,標準是否被團體成員采用等方面。分析標準實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等方面的情況,如標準實施效果不佳或存在負面效益,應給出“修訂”或“廢止”的結論。
三、復審流程
(一)標準提出單位自評估
在收到商業貿促會發布的復審通知后,團體標準牽頭起草單位應組織開展團體標準復審自評工作,形成《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團體標準復審自評表》(見附件2),于4月13日前提交至商業貿促會標準工作部。逾期未反饋《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團體標準復審自評表》的項目,將給出“廢止”結論。
(二)歸口單位集中復審
商業貿促會標準工作部完成自評材料的形式審查后,組織專家以會議審查或函審的方式開展復審工作,必要時征求各相關方意見和開展標準驗證。復審組將填寫《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團體標準復審結論單》(見附件3),形成復審結論建議。復審結論包括:繼續有效、修訂或廢止。
(三)復核與公布
商業貿促會將對復審結論進行復核與批準。無重大分歧意見或經協商一致后,對復審結論為“廢止”的項目,以公告形式公布;復審結論為“修訂”的項目,將下達修訂計劃。復審結論將通過商業貿促會官網、微信公眾號及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等渠道向社會公開通報。
四、聯系方式
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標準工作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45號
聯系人:湯雨萌、崔寧
電 話:010-66094076
郵 箱:ccpittym@163.com、ccpitning@163.com
附件: 關于組織開展商業貿促會團體標準復審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 2.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團體標準復審自評表.docx
附件: 3.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團體標準復審結論單.docx






魯公網安備 3706020200012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