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標準化協調推進部際聯席會議審議通過的《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及《海南省金融發展促進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經專家審核,海南省金融發展促進會決定對《綠色金融產品與服務規范》《綠色企業與項目評價準則》《AF-ERF農漁產業質押登記與評估指引》3項團體標準予以立項。
1.《綠色金融產品與服務規范》
牽頭起草單位:三亞現代金融研修院
參與起草單位:中經聯盟(海南)財經研究院有限公司、全球競爭力信息科學研究院、北京仁威律師事務所 、海南省資信評價中心有限公司、海南現代教育基金會參與起草;
2.《綠色企業與項目評價準則》
牽頭起草單位:三亞現代金融研修院
參與起草單位:中經聯盟(海南)財經研究院有限公司、全球競爭力信息科學研究院、北京仁威律師事務所 、海南省資信評價中心有限公司、海南現代教育基金會參與起草;
3.《AF-ERF農漁產業質押登記與評估指引》
牽頭起草單位:三亞現代金融研修院
參與起草單位:中經聯盟(海南)財經研究院有限公司、全球競爭力信息科學研究院、北京仁威律師事務所 、海南省資信評價中心有限公司、海南現代教育基金會參與起草。
請各起草單位嚴格按照團體標準制定相關要求,確保標準質量與時效性,按期完成標準編制工作。
特此公告。
聯系方式: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濱海大道140號省金促會(570311)
電 話:0898-66978307(傳真)
郵 箱:hjhbgs@126.com
海南省金融發展促進會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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