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一則重要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我省制定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松茸及其制品》(標準編號:DBS51/ 006-2018)將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廢止。這一決定標志著松茸及其相關產品的監管體系將進入新的階段,也反映出我國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持續優化與統一的趨勢。
松茸作為珍稀野生食用菌,因其獨特的香氣和豐富的營養價值,長期以來備受消費者青睞,尤其在川滇等西南地區具有重要的經濟與文化價值。為保障松茸產品質量安全、規范市場秩序,四川省于2018年出臺了地方標準DBS51/ 006—2018,對松茸及其制品的定義、感官要求、理化指標、污染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及標簽標識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該標準在實施期間,對提升本地松茸產業標準化水平、促進出口貿易、維護消費者權益發揮了積極作用。
然而,隨著國家食品安全標準體系的不斷完善,部分地方標準與國家標準之間出現內容重疊甚至不一致的情況。為貫徹落實“最嚴謹的標準”要求,國家層面近年來持續推進食品安全標準整合工作,鼓勵各地逐步取消與國家標準重復或沖突的地方標準,以實現全國范圍內食品安全監管的統一性和權威性。
值得注意的是,標準廢止并不等于監管放松。相反,企業需更加主動對接國家最新標準要求,加強原料采購、加工過程、出廠檢驗等環節的質量控制。同時,監管部門也將加大抽檢力度,確保過渡期內市場平穩有序。對于消費者而言,選購松茸產品時應關注包裝上的生產日期、執行標準及合格證明,優先選擇信譽良好、資質齊全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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