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應急管理局,省應急標委會各成員單位,省廳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應急管理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健全應急管理地方標準體系,充分發揮標準技術支撐作用,根據《湖北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2026年度湖北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和標準體系建設項目立項指南的通知》和《湖北省應急管理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現就2026年應急管理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征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聚焦服務保障全省支點建設,緊扣全省應急管理中心工作,突出公益屬性、技術屬性和地方屬性,提出標準制修訂項目立項申請。立項重點為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貿行業企業重大事故災難防治、隱患排查治理、安全風險識別與防控等安全生產有關標準,地震、地質災害、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和森林防滅火等防災減災救災有關標準,以及應急預案編制和演練要求等綜合性應急管理標準。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等規定,以及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立項指南要求,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報項目不予立項:一是超出“地方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特殊技術要求”范圍的;二是同一標準化對象已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三是涉及工業產品及其檢驗方法、生產加工、流通等領域的項目;四是涉及投資審批、生產經營活動審批、資質資格許可和認定、評比達標表彰及經營主體評估評價等方面的項目;五是僅用于約束地方行業主管部門系統內部工作要求、管理規范的;六是與法律法規規定相沖突,與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不協調的;七是妨礙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市場準入和退出,影響經營主體公平競爭的;八是涉及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和尾礦庫安全的基礎、安全設施設計、施工及驗收、重大災害鑒定、信息化建設、安全評價、檢測檢驗、認證、安全標志、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九是《地方標準制定負面清單》動態調整過程中規定的其他不予立項的情形。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項目應做好項目預研和查新工作,充分分析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經濟社會效益、國內外技術發展方向和水平等,統籌考慮項目的編研人員、經費保障及標準實施宣貫等。
(二)湖北省應急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作為歸口單位,負責組織本專業領域內地方標準的征集、遴選和推薦工作。禁止利用地方標準實施妨礙商品、服務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
(三)申報項目涉及多個部門管轄的,申報單位應與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溝通協調,并形成一致意見,由一個部門歸口管理。
(四)一項標準起草單位不應少于2個,標準牽頭起草單位應當廣泛吸收業內有影響力的機構和專家參與標準起草工作。起草單位應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五)一個獨立問題盡可能用一項標準解決,復雜的系統性問題可提出系列標準。減少標準項目的重復申報,立項評審專家組認為沒有必要或者短期內不可行的項目,原則上1年內不受理重復申報。
(六)省地方標準屬于公共、公益類標準,發布后免費公開并向全省推廣實施。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內容涉及專利使用的,牽頭起草單位應當與專利持有人溝通并取得同意,地方標準一經發布視為專利持有人放棄因地方標準實施產生的知識產權主張。
三、申報方式
(一)申報材料:
1.《湖北省應急管理地方標準項目建議書》(附件1);
2.《湖北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表》(附件2);
3.地方標準草案(應按照GB/T 1.1-2020要求編寫,詳細列出標準的范圍和主要技術內容,至少編寫到二級條目,修訂標準的,需說明擬修訂內容);
4.標準查新報告(請聯系湖北省標準化與質量研究院免費查詢獲取,聯系人:莫顏君 027-88224152)。
(二)申報方式
2026年度采取線上線下同時申報的方式,所有標準申報材料均應在湖北省標準化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填報(網址:http://scjg.hubei.gov.cn/xxfw)。申報單位請將一式兩份紙質材料交湖北省應急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紙質材料不予退還,材料電子版請發送電子郵箱。申報材料信息填寫須真實完整并按要求加蓋單位公章,申報材料缺項、填寫或蓋章不完整,標準草案核心技術要素不明確的一律退回,因材料不實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申報單位承擔。
四、立項審查及計劃下達
(一)湖北省應急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對申報項目集中評審,材料受理時間截止到5月8日。申報材料提交后,請牽頭起草單位做好答辯準備。經評審通過的,報省應急管理廳審核后,向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推薦立項。
(二)通過立項審查并經公示無異議的標準項目,下達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在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門戶網站和湖北省標準化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公布。起草單位要密切關注標準項目計劃,做好標準編制工作。
五、有關要求
(一)提升標準項目質量水平。各申報單位要嚴格對照申報范圍,結合工作實際,突出地方特色,認真研究本行業、本領域制定地方標準需求,組織地方標準草案起草工作。
(二)嚴格標準項目制定周期。地方標準制定應自下達立項計劃之日起18個月內完成。確有必要延期的,牽頭起草單位應提前30日向省市場監管局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延期時間不超過6個月。逾期未完成的,該項目計劃自動終止。研制過程中受政策調整,被列入《地方標準制定負面清單(2025年版)》及其動態調整過程中規定的不予立項的地方標準項目計劃自動終止。
(三)嚴控項目執行與變更管理。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所明確的標準名稱、起草單位等信息一經下達不得擅自調整、變更。確需調整變更的,應當由牽頭起草單位提出,經湖北省應急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審核,書面報送省市場監管局同意后調整或變更。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戴東,027-87366811;陳穎,027-63962223。
電子郵箱:122719043@qq.com。
聯系地址:武漢市武昌區武珞路360號2311辦公室。
湖北省應急管理廳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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