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相關規定,農業農村部種植業管理司組織擬定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2,4-滴二甲胺鹽等97種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征求意見稿)》標準文本,并于2025年9月3日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在2025年9月30日前將意見反饋至國家農藥殘留標準委員會秘書處。
該標準規定了食品中2,4-滴二甲胺鹽等97種農藥212項最大殘留限量,描述了檢測方法。適用于與限量相關的食品。GB 2763-2021規定的食品類別及測定部位(附錄A)適用于本文件。如某種農藥的最大殘留限量應用于某一食品類別時,在該食品類別下的所有食品均適用,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此次標準的制定旨在進一步完善我國農藥殘留限量體系,強化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鏈條食品安全監管,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通過科學設定農藥殘留限值,不僅有助于規范農業生產中農藥的合理使用,減少濫用風險,也為市場監管、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提供了權威依據。此項標準的出臺,將進一步推動我國食品安全標準體系的健全,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助力農業綠色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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