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衛生健康委,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與修訂工作,不斷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規定,現公開征集2026年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立項建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立項范圍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辦法》和《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等規定,以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為宗旨,以提高標準質量、促進產業發展、完善監督管理為目的。
(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包括地方特色食品的產品標準、地方特色食品的生產經營規范標準、使用現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能檢測的地方特色食品標準中指標的檢驗方法標準等。此外,也可立項修訂我省現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報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
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括通用標準)已經涵蓋的食品,包括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農藥獸藥殘留、列入國家藥典的物質(列入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目錄的除外);
2.與國家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部等相關部委已立項或正在開展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項目重復的項目;
3.其他與現行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相矛盾的情形。
二、相關要求
(一)立項建議應當包括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立項背景和理由、標準適用范圍和技術要求、現有風險監測和評估依據、國內外相關標準情況等,需有充分的基礎數據和結論支持,并提供相關科學文獻、專家論證意見等支持性材料。對擬制修訂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還應當充分說明其地方特色,以及相關國家標準是否涵蓋的情況,確保立項建議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原則,具有較好的應用性。
(二)立項建議應當一并提出標準起草的項目承擔單位。項目承擔單位應當為相關領域權威的技術機構、科研機構、教育機構、學術團體或行業協會,在承擔項目所涉及的領域內無利益沖突。具有標準研制相關工作經驗,能夠提供相應保障條件,所提供資料真實有效,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標準起草工作。鼓勵項目承擔單位聯合相關單位組成協作組,共同承擔標準起草工作。
三、材料報送
各申報單位應認真填寫《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書》,紙質版加蓋單位公章后,于2026年3月31日前將紙質文件及電子版(包括word版和紙質文件掃描PDF版)一并報送省疾控中心食品與營養所。
報送的立項建議,按規定程序審查通過后方可列入2026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并向社會公布。
聯系人:省疾控中心食品與營養所樊勇0551-64383025,ahcdcywk@ahcdc.com.cn;
省衛生健康委藥政食品處方靜0551-62998558;
通訊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繁華大道12560號安徽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食品與營養所,郵政編碼:230601。
安徽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6年2月25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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