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漿料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生產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藏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水、乳及其制品、白砂糖、油脂及其制品中的一種或幾種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葡萄糖粉、食用鹽、乳清粉、可可粉、茶粉、芝士粉、干酪、再制干酪、巧克力及其制品、咖啡及其制品、堅果與籽類食品及其制品、麥精、復合調味料、煉乳、稀奶油、滅菌乳、飲料、固體飲料、代可可脂、麥芽糊精、菊粉、果蔬纖維、果蔬汁及其飲料、果醬、食品添加劑(單,雙甘油脂肪酸酯、刺槐豆膠、瓜爾膠、卡拉膠、磷酸氫二鈉、羧甲基纖維素鈉、蔗糖脂肪酸酯、微晶纖維素、檸檬酸、檸檬酸鈉、誘惑紅、亮藍、檸檬黃等)、食品用香精等,經混合、均質、滅菌、灌裝等工藝制成,直接飲用、打發飲用、稀釋飲用均可,或用于經凝凍制作軟冰淇淋及軟雪糕的液體漿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