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GF 206.13-2008 電熱水壺 本規范適用于國家及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電熱水壺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其他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及針對特殊情況的監督抽查可參考本規范執行。監督抽查產品范圍包括家庭用于煮開沸水供飲用的、容量不超過10升的電水壺產品。不包括電火鍋、飲水機、電蒸鍋、商用開水器等產品。本規范內容包括產品分類、企業規模劃分、檢驗依據、抽樣、檢驗要求、判定原則及異議處理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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