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2日,韓國食品藥品管理局(KFDA)發布食品標簽標準修訂提案。
擬對食品標簽標準作出如下修訂以減少對食品標簽的限制并向消費者提供更多信息:- 撤銷與韓語一起使用的外語字體大小規定;- 考慮到產品質量區別,通過允許企業設定“每份用量”,擴大“每份用量”的范圍;- 將只允許特殊膳食使用的維生素和礦物質營養標簽擴大到常規食品;- 允許嬰兒配方等食品標明營養成分名稱及含量,而不僅僅是營養參考值百分比。- 撤銷了人參和紅參標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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