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規定了自走式、懸掛式、半懸掛式和牽引式農業機械設計和制造的安全要求,描述了這些安全要求相應的證實方法。本文件規定了制造商提供的安全操作信息(包括剩余風險信息)的類型。本文件給出了按預定用途使用和制造商可預見誤用的情況下,正常操作和維護農業機械的重大危險、危險狀態和危險事件(見附錄 A)。
本文件適用于自走式、懸掛式、半懸掛式和牽引式農業機械的設計、制造和檢驗檢測。
本文件不適用于下列農業機械:農林用拖拉機;
農業用飛機和氣墊船;草坪和園藝機械;
機器特定組件或功能(例如,作業工具和/或作業流程);
特定性能等級的機器。
本文件不適用于由專業維修人員進行定期維護、機器更換和維修相關的危險,以及與環境危險、道路安全(例如,轉向、制動)或是動力輸出(PTO)萬向節傳動軸相關的危險;也不適用于動力傳動運動部件的防護裝置(防護裝置和屏障的強度要求除外)。